池州杏花村景区商业街项目位于安徽池州,因晚唐诗人杜牧春游贵池城西杏花村时写下的一首诗《清明》而闻名全国,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杏花村景区占地面积110014.70平方米,约165亩,其中水域面积约60亩,商业街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北与安庆市隔江相望,南接黄山市,与江西九江市为邻,东和东北分别与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接壤。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要成员、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安徽省“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城市。杏花村景区位于池州市城西,其生态环境良好,风景秀丽是池州市重要的组成部分。
池州交通区位优越,162公里长江黄金水道、铜九铁路和沪渝、济广、京台三条高速以及206、318两条国道贯穿全境,池州九华山机场建成通航,宁安城际铁路建成通车,池州长江公路大桥、东(至)九(江)高速、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加快建设,池州港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长江干线重点港口之一,可常年停泊5000吨级船舶,是800里皖江外籍游轮、国内大型游轮进入皖南示范区的定点停靠码头,“水陆空”于一体的立体化现代交通网络已经形成。
景区至高速路口7KM。
景区至九华山机场31KM。
景区至池州火车站/汽车站8KM。
景区至旅游码头5KM。
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365万元,主要从事旅游设施开发、旅游产品生产及经营,白酒生产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酒店业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地产开发与旧城改造。该公司以复建杏花村为原动力,完成了一系列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在2003年9月对外开放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后被评定为3A景区。公司先后注册了黄公酒、杏花村等旅游商品标识,并获得了白酒生产许可证。2005年启动的杏花村二期工程于2009年9月全面开放,并被授予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2年7月,杏花村坊商业街建成对外开放,并获得文化产业示范街称号。公司历时10年,最终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定“杏花村”旅游商标归属池州。公司以务实、高效、诚信的稳健风格成长为池州旅游行业内富有特色与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将继续挖掘“杏花村”文化,探索文化、旅游协同发展的新模式。